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字体大小:[ ] [ ] [ ] 阅读次数: 40发布日期:2022-04-2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合工大政发〔2021〕124号)规定,学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研究,8名学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名单详见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60天(2022年4月25日-2022年6月24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学籍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1-62901014。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院2022425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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