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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点击数: 176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重要部署,深化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引导中西部教育、科技与产业、人才协调发展,教育部支持建设安徽省高等研究院。安徽高等研究院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作为服务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的机制性平台,下设合肥、淮北、阜阳、芜湖4个分院。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校企联合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方式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采用调剂方式录取,调剂招生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考生需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合肥工业大学相关学院招生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须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时,须在备注栏填写报考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名称和导师姓名等信息(见附件1),并向相关学院提交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志愿信息表(样式见附件2),不得兼报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领域的普通调剂计划。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见各学院发布的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研究生调剂招生通知(以下简称学院项目招生通知)。

三、培养模式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工学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坚持实践导向的培养要求和应用标准的学位授予条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致。在确定招生录取时,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协议(具体内容由学院通知相关考生),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四、保障政策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1.科研实践补贴:在基本学制年限内,除正常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待遇外,按安徽高等研究院相关政策,每月由企业所在市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科研实践补贴。

2.入企住宿条件: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由项目来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每21间。在校学习期间,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标准安排住宿。

3.人才专项政策: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工程师职称。毕业就业时,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五、招生项目及计划

安徽高等研究院具体招生项目、导师、招生专业和计划等信息见《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各项目具体情况介绍、最终招生专业领域和计划数见相关学院发布的项目招生通知。

六、复试办法

复试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方式,具体要求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项目招生通知。复试为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由学校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企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

七、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所填报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制定其它复试合格基本要求。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录取,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初试科目均为统考课程的由相关学院制定具体办法排序录取。

各项目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在一轮录取后,如存在缺额,优先面向报考同一专业领域其他项目未录取的合格考生择优录取,具体办法见相关学院发布的项目招生通知。

八、其他说明

1.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复试录取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和学校解释执行。

3.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149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考生志愿信息表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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