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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学年缴纳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 浏览次数:

各位MBA MPA同学:

  按学校规定,所有同学在第三学期开学前须交清全部学费。未交清学费的同学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并且正常学习和论文等环节会受到影响。请即将进入第三学期学习的同学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前交清学费。

  关于交费:
一、省内交费方式:银行柜台交款
  请携带现金或银行卡(非信用卡)到安徽省内任一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柜台报学号交费。
  交费流程:
  1、学生在银行柜台说明通过工大代收费系统缴费;
  2、告知银行工作人员缴费学生的学号和缴费年度;
  3、银行工作人员会告知学生应缴金额、姓名;
  4、学生核实无误后,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卡缴费。 

二、省外交费方式:网上银行交费
  网上银行交费。通过合肥工业大学交费平台,进行‘网上交费http://121.251.19.197/payment/’,具体请根据网站提示操作。

  发票:请将交费原件交至中心,待中心换取发票后,凭学生证领取!

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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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1-03-08 17: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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