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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学位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9 | 浏览次数: 

位2011年下半年答辩学员:

中心于2012年2月20日—29日发放学位证和学籍档案材料,通知如下:
1.请持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至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BA MPA管理中心1107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学位证书和学籍需要本人领取,如有代领须提交获证同学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代领者身份证方可办理。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不补,请获得学位证书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和档案,谨防遗失。咨询电话:0551-2904985。
 附件:委托书
                     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
2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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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1-03-08 17: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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