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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艺术学(全日制)复试名单通知

日期:2024-04-10浏览:

姓名

准考证号码

外语

政治

专业1

专业2

总分

邵现申

102094210200224

64

72

143

138

417

陆梓渊

103314210300329

60

66

143

135

404

郝小燕

103314210300310

59

75

134

133

401

王石燕

103454210015914

62

79

129

127

397

郑乐乐

103454210015653

67

63

135

129

394

张媛莹

103454210015940

64

64

130

132

390

张梦晗

103454210015583

57

65

131

137

390

陈毓

103454210015792

58

74

137

120

389

刘晓硕

103454210015863

50

77

135

126

388

刘瑞丽

101664000006536

51

74

128

134

387

于瑾

103454210015639

51

69

135

132

387

栗玉兰

103454210015849

68

67

129

123

387

请以上考生尽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

一、复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开始

二、复试方式:网络复试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相应材料照片,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在一张照片上)。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上传文件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在一张照片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照片(姓名页及注册章页),上传文件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学历学位/学生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照片,上传文件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学历认证报告”。

(二)材料上传:请复试考生于4月10日24:00前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上传复试材料”,进入后按规定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及补充材料,并提交。

补充材料:

包含个人作品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注: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补充材料”的1个PDF格式文件,例:调剂全日制建筑学(专硕)张三补充材料。)

四、录取办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和百分制×30%

2)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本学科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录取,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未尽事宜,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祝广大考生复试顺利!

联系电话0551-63831691 监督电话0551-63831693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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