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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CSC学友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4-09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CSC学友汇”活动的通知》(留金法〔2024〕1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4年“CSC学友汇”活动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应围绕服务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双一流”建设等重点战略和重点任务进行主题设计。活动主题为“CSC学友汇”,副标题自行确定,应简洁凝练、突出特色。

二、内容形式

活动内容可包含学术交流、专家讲座、成果展演、求职就业、产学研融合、学友下乡、科普面对面、国家公派留学分享等多类模块。

三、活动对象

活动主要面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已回国及在外留学人员均可)、兼顾部分高层次非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以下简称“学友”)。原则上受邀参与活动的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人数不超过活动总人数的30%。

四、活动要求

1. 活动方案应紧扣主题,立意鲜明,活动内容应有高度、有特色、有亮点,活动形式有创意,力争打造品牌活动。

2. 参加活动的学友不限于本校师生,鼓励开展面向本地区及全国学友的活动。如对参加活动的学友有研究领域、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可待活动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可提供相关协助。

3. 鼓励多单位合办,鼓励打造有一定延续性的品牌活动,鼓励配套有关单位科技、人才相关的其他活动,亦可与本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感知中国”活动结合开展。

4. 每场活动一般不超过3天(含抵离日各半天),内容可包括多种形式,总规模建议控制在50-200人。

5. 活动前,应做好前期推广和活动组织工作;活动期间,重点关注活动效果、活动宣传和品牌打造;活动结束后,需及时将活动报告提交国际事务处。

6. 活动原则上就近开展,不安排有安全风险的项目;活动场所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避开人流量大、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地点;活动尽可能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安排。

五、活动经费

“CSC学友汇”活动相关费用由“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发挥作用专项资金”支付。

六、活动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2:00前将活动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国际事务处。

1. 电子版:发送至hfutiao@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2024学友汇-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2. 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际事务处(屯溪路校区西教学楼209室),联系人:江老师 0551-62902615。


附件1:“CSC学友汇”活动申请表



国际事务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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