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阅读次数: 628

各系(中心)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依照合同书约定,2019年国家级4项、2019年省级3项、校级12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省级14项、校级27项项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已达到结题验收时间,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所需提交的材料

1大创系统填写材料:

1)项目成果;(2)结题报告

2、纸质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开题报告、合同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记录经费本;

3)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证书等

3、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请指导教师于48前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结题表审核意见。

二、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149日下午16:00开始

2、答辩地点:

1)国家级、省级结题验收、国家级中期检查在升华楼214

2)校级(包括延期)在升华楼201

3、答辩要求

1)项目组须在大创系统提交项目成果、结题报告等材料,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否则视为放弃答辩。

2)项目答辩人须为项目组成员,答辩形式以PPT形式陈述,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介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果、项目的创新点与特色,项目成员分工、经费使用及导师指导情况等,汇报时间为3分钟,专家提问时间2-5分钟。

4、成绩评定

项目结题成绩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原则上同一级别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40%。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就获评“优秀”和“良好”的项目进行抽查。

三、2020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项目组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至学院,学院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研究进展、实施初步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

2、各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的力度。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0406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分组名单结题验收 - 分组 -挂网.xlsx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86 551 62901450 邮箱:hxhgxy@hfut.edu.cn
版权所有: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管理员登录
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