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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06-29 阅读次数: 594

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 实验室内环境整洁、卫生良好,无乱摆乱放现象;

2. 实验室内消防灭火器材状态正常,数量充足,摆放合理;

3. 实验室门、窗、水、电、锁等无损坏,损坏要及时报修;

4. 气体钢瓶要在有效期内,瓶体经过有效固定,钢瓶附近不能有高温热源,不会被阳光直射,有毒或易燃气体钢瓶进入钢瓶柜;

5. 药品试剂应标签清楚、存放整齐,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存储及使用符合危险化学品管控的相关要求;

6. 对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规定,无乱倒乱扔的现象;

7. 实验室无乱拉电线、过负荷用电的现象;

二、人员管理规定

1. 任何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

2. 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需要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

3. 人员离开实验室,要及时关闭门、窗、水、电、气等;

4. 教学实验室要有实验开出记录和学生参与实验签到记录;

三、实验仪器管理规定

1. 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2. 实验时所用仪器、试剂要放置有序,实验台面要及时整理,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

3. 实验结束后,清扫卫生,清理桌面,整理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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