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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会计人员2020年度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会计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度未参加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学员,需要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点击“会计管理”,完善个人信息。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3、会计人员需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附件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财务
    2020114

    附件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

    附件2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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